我校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4號)及相關文件規(guī)定,我校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2019年繼續(xù)開展“基礎學科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自主招生。
一、報名條件
學科特長突出、具備創(chuàng)新潛質,符合規(guī)定條件,參加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高中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高中階段在中國科協(xié)舉辦的五項學科競賽中獲得決賽一、二、三等獎,包括中國數(shù)學奧林匹克(中國數(shù)學會主辦)、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中國化學會主辦)、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2)高中階段在中國科協(xié)舉辦的五項學科競賽聯(lián)賽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包括高中數(shù)學聯(lián)賽(中國數(shù)學會主辦)、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qū))(中國物理學會主辦)、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中國化學會主辦)、中學生生物聯(lián)賽(中國動物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主辦)、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復賽(中國計算機學會主辦)。
備注:獲獎信息以中國科協(xié)公示的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獲獎學生名單(http://gs.cyscc.org/)為準。
二、招生與招生計劃
名稱 |
計劃數(shù) |
報考科類 |
/上海選考科目要求 |
數(shù)學類 |
25 |
理工 |
物理/化學/生物 |
應用物理學 |
25 |
理工 |
物理 |
化學類(化學) |
25 |
理工 |
化學/物理 |
生物技術 |
25 |
理工 |
不限 |
機械類(工程力學) |
25 |
理工 |
物理 |
1.考生根據(jù)個人學科特長在以上中任選其一報考,錄入我校后本科階段不能轉。
2.考生(除、上海外)的報考科類須符合報考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和上海的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報考的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三、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3月31日8:00—4月13日17:00
2.報名平臺: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
3.上傳材料包括:
(1)《湖南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申請表》(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
(2)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高中階段競賽獲獎證書。
4.報名要求:
(1)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需要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未審核簽字的申請材料不予認可?!逗洗髮W2019年自主招生申請表》中每一頁均須考生本人簽字、中學校長簽字和加蓋學校公章。初審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競賽證書的名稱、內容將在我校招生網站上詳盡公示。
(2)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
(3)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教育考試。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學校組織組對考生的報名材料和分享材料進行真實性和原創(chuàng)性鑒定及質量評估,擇優(yōu)確定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并于4月30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布。
2.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
初審通過考生于2019年5月15日17:00前在報名平臺網上繳費;6月1日開始自行在該平臺打印準考證;報名費:200元/人。
3.考核
(1)綜合面試
時間:6月12日
地點:湖南大學
重點考查考生對相關知識的運用能力及學習潛力,并對考生的相關學科特長或創(chuàng)新潛質進行深度復核?,F(xiàn)場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
(2)體育測試
時間:6月13日
地點:湖南大學
測試內容: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
測試結果作為自主招生資格認定的重要參考。
4.入選資格認定
根據(jù)綜合面試成績,參考體育測試結果,按照各計劃數(shù),擇優(yōu)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若較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考生同時進入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成績保留一位小數(shù))。
5.公示
6月22日前,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湖南大學招生信息網公示。
五、錄取辦法
對于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方可被我校錄?。?/p>
1.考生報考我校對應,高考投檔成績(只含性高考加分)達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qū))第一批次本科較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高考總分非750分省(市、自治區(qū)) 的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qū))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取整的規(guī)則確定實際降分幅度。
合并本科批次省(市、自治區(qū))的考生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較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執(zhí)行。
省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均為B等級及以上。
2.省考生報考我校對應,高考投檔成績(只含性高考加分)達到省確定的自主招生較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30分。
3.上海市考生報考我校對應,高考投檔成績(只含性高考加分)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較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10分。
六、監(jiān)督機制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考試過程全程錄像。
七、其他
1.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進行申請、參加考試。若發(fā)現(xiàn)考生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并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備案,空缺名額不遞補。
2.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文件規(guī)定,新生入校后,我校將對錄取考生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和水平復測,凡不符合錄取要求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3.我校將在招生信息網發(fā)布自主招生工作的相關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未按我校要求辦理有關事項或提供錯誤個人信息而影響錄取,由考生個人負責。
4.考生測試期間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5.我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輔導班等形式的培訓。
6.聯(lián)系方式
(1)政策咨詢與申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
電話:0731-88823560
傳真:0731-88823070
招生信息網:http://admi.hnu.edu.cn/
(2)違規(guī)違紀舉報投訴受理部門:湖南大學紀委辦(監(jiān)察處)
電話:0731-88821680
八、本簡章由湖南大學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