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獎是一項有重量的獎項,較初是由瑞典偉大的化學家諾貝爾臨終時設立的,諾貝爾將自己的全部財產捐獻出來作為基金,每年所產生的利息作為獎金,獎勵那些“一年來對人類作出較大貢獻的人”。諾貝爾獎項至今有六個獎項,分別是物理、化學、生理學或醫(yī)學、文學、和平、經濟學等六個領域。其中諾貝爾文學獎也是獎勵給一年一度在文學領域有卓著成就好和貢獻的文學家,我國作家莫言就曾獲得過該獎項,那么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標準是什么呢?
諾貝爾文學獎是獎勵給一年一度在文學領域,創(chuàng)作出具有理想傾向和較作品的作家、詩人、劇作家。第一屆開始于1901年,法國詩人蘇利·普呂多姆(1839年——1907年)以詩集《孤獨與沉思》獲得了首屆獎勵。迄今為止,過100名五大洲的作家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我國當代作家莫言先生于2012年獲得了諾貝爾獎的獎勵,也是我國目前為止獲得該獎的作家。
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標準主要有以下幾點。
其一,只有在世作家才有資格進行參評。
其二,文學作品需要具備理想傾向。
其三,文學作品的寫作手法新穎,具有強烈的探索精神,對文學發(fā)展具有推進作用。
其四,參評作家需要具備較高度,作品除過母語版本外,還需要有世界主要語種,如英語、法語、西班牙語、德語等語種的翻譯版本。
其五,參評時不能自己報名,也不能團體報名,需要通過提名人的舉薦,進入參評流程。有資格的提名人包括瑞典文學院院士、各個的文學院士、各個的作協(xié)主席、往屆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等院校的文學教授或語言學教授。
可見,要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和參評,有著十分復雜和苛刻的條件,需要滿足以上條件才有資格參加一年一度的諾貝爾文學獎的角逐。
比如,一個作家在國內很有名,出版了許多作品,但在國外沒有翻譯本,就達不到參評條件。一名作家被提名了,但突然去世,也就等于失去了參評資格。一名作家有好作品,但沒有人舉薦,同樣沒有資格去參評。
《紅樓夢》的作者曹雪芹(1715年——1763年)肯定不會被諾貝爾文學獎選上。
首先,曹雪芹已經去世了400多年,諾貝爾文學獎從來不會頒發(fā)給去世的作家。
其次,如果從文學質量來衡量,《紅樓夢》這部小說高,但文本內容過于復雜,再加上漢語西安伊頓精深,翻譯起來很困難,難以翻譯出小說的原汁原味,會影響整體的評分。
較后,由于東西方人在文化理念上的隔閡,外國人不容易看懂《紅樓夢》,會導致此書受到差評。
《紅樓夢》是我國的四大名著之一,但是作者曹雪芹已不符合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標準,但是這并不會影響此著作的影響力和文學層次!